
截至2026年5月22日收盘,三星新材(603578)报收于15.02元,较上周的15.04元下跌0.13%。本周,三星新材5月19日盘中最高价报15.92元。5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14.48元。三星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35.16亿元,在家电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25/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290/5206。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杨阿永解除质押2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2%。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补选范静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后提前终止。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8日13:00-14: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金尚尚、董事总经理金璐、董秘张以涛、财务负责人陈正君及独立董事刘勇。投资者可在5月21日至5月27日16:00前通过指定平台或邮箱提问。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阿永于2026年5月20日解除质押2,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28%,占公司总股本1.22%。解除后,杨阿永累计质押5,187,000股,占其持股15.02%,占公司总股本2.22%;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6,577,200股,占总股本32.72%,合计质押28,697,000股,占其合计持股37.4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补选范静波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将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意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3.5%,期限三年;同意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5318%,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公司将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3.5%,期限三年,额度可滚动使用,用于其正常资金周转及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青岛伟胜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对其具控制权,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7444.83万元,无逾期未收回款项。
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40起,累计涉案金额16,568.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42%。其中未结案件金额9,229.86万元,已结案件金额7,338.63万元。公司作为原告涉诉金额7,998.72万元,作为被告涉诉金额8,569.77万元。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中,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资产均为货币资金,达到提前终止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该计划,后续将由管理委员会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本次终止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
范静波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交所主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明。其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
董事会提名范静波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2日审议通过补选范静波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范静波将接替辞职的李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职资格尚需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并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具体职务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根据年度归母净利润情况分档发放,亏损或违规情形下不予发放或追回。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明确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离职后责任义务。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人数不足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履行工作交接、保密义务,违反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配资炒股平台app,不构成投资建议。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配资平台鑫东财配资_期货鑫东财配资十倍_新股鑫东财配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