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访网数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核查意见,确认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辰股份”)股东宁波亦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具备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聚辰股份首发前已发行股份的资格。
根据公告,宁波亦鼎创业投资成立于2015年6月1日,注册于浙江省宁波市,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等。中信证券核查确认,该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不属于聚辰股份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拟转让的股份为未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的首发前股份。此外,该股东未违反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承诺,亦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的情形。
本次询价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规定。中信证券作为受托机构,将组织实施此次询价转让。市场关注此次减持可能对聚辰股份股价及投资者预期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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